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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一男子没钱买奶粉抢夺财物获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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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08: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江网讯
  陈晓飞、记者朱超报道:青年小伙陈某从小娇生贯养、好吃懒做,在结婚生子之后,家庭便更加困难,由于无钱买奶粉,陈某便产生了去抢夺财物的念头,在2012年8月29日抢夺财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赣州市赣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被告人陈某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700元。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8月29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陈某某尾随被害人高某至赣县梅林大街武装部路口处,趁高某不备,将其手中的一个皮包抢走,包内有现金20多元和一部“苹果”牌4S型手机,及银行卡、钥匙等物品。

  另查明,被告人陈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被抢手机已被公安机关追缴,与被告人退赃的20元一并发还给被害人高某,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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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08: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好男人,但是个好爸爸。希望他能改变好好的挑起父亲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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