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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森 张晓东
本报讯 “5个‘禁止’22个‘不准’是专门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作出的明确规范。”日前,在于都县举办的全县新一届村(居)委会主任培训班上,该县县委廉政办负责人结合近年来查处的村干部违纪违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给全体参训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党风党纪教育课。
为加强全县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廉洁履职能力,于都县纪委对354名新一届村(居)党支部书记和289名村(居)委会主任集中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打好反腐倡廉“预防针”。该县纪委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前往培训班授课。该县小溪乡簸箕村新任村委会主任张连辉深有感触地说:“听了党风廉政建设课,等于打了一支反腐倡廉‘预防针’,更加清楚今后工作中自己应该怎么干,哪些坚决不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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