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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任仕兰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文,将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下达我市,我市获得42071万元专项补助,其中中心城区25738万元。我市此次所获得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约占全省下达补助资金总额的一半,我市及中心城区为所获得补助资金最多的设区市与城区。
据了解,此次省财政共下达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补助资金85460万元,其中,下达我市42071万元,具体分配如下:中心城区25738万元、赣县1600万元、南康市1702万元、信丰县1622万元、大余县600万元、上犹县600万元、崇义县306万元、安远县600万元、龙南县600万元、定南县400万元、全南县400万元、兴国县1600万元、宁都县1700万元、于都县1734万元、瑞金市1200万元、会昌县469万元、寻乌县600万元、石城县600万元。此次专项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含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的开支,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政府直接投资项目的资本金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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