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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第六届“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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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 10: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赣州市第六届“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

  为进一步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全民创业的浓厚氛围,加快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赣南日报社、赣州人民广播电台、赣州电视台研究决定,于2012年8月至10月,在全市深入开展赣州市第六届“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宣传倡导创业精神,充分发挥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弘扬苏区艰苦创业的精神,不断增强科学发展、艰苦创业、进位赶超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在全市兴起新一轮学先进、赶先进创业热潮,为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二、组织单位

  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共赣州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赣南日报社、赣州人民广播电台、赣州电视台负责组织实施。

  三、评选范围

  市属、驻市企业以及个私、民营企业和各类经济组织中的创业先进个人。

  四、评选标准

  1、创业事迹典型、突出、感人;创造的业绩显著;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大;

  2、所创企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明显的产业优势和发展优势,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在全市或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

  3、遵纪守法、诚实经营、照章纳税,关爱员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

  4、热爱祖国,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自觉关心帮助社会困难群体。

  五、评选步骤及方法

  评选表彰活动分为组织推荐、审核公布、投票评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2年8月20日至9月15日)

  1、下发《赣州市第六届“十大创业先锋”评选活动工作方案》,正式启动评选工作。在赣南日报、赣州人民广播电台、赣州电视台、中国赣州网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赣州市第六届“十大创业先锋”的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推荐时间,广泛动员全市各地各部门、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2、各县(市、区)分别推荐2名人选;市委有关部门、市直(驻市)有关单位分别推荐1名人选。

  第二阶段:(2012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1、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单位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赣州市第六届“十大创业先锋”15名正式候选人。

  2、市直新闻媒体公布候选人主要事迹。将正式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直主要媒体和网站上刊登,面向全市接受社会各界投票。

  第三阶段:(201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

  1、公众投票。公众投票可通过填写报纸选票、网络投票、声讯投票和短信投票四种方式,在赣南日报上刊登报纸选票,在中国赣州网上设置网络选票,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开通声讯、短信平台。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公众投票活动,对报纸选票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委有关部门、市直(驻市)有关单位统一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党教科。

  2、综合评定。组织单位根据候选人的得票情况和主要事迹情况,确定赣州市第六届“十大创业先锋”10名正式人选。

  六、表彰奖励

  组织单位对赣州市第六届“十大创业先锋”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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