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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昌中学教师反映关于会降低教师工资的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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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7 10: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中学教师,从2009年到现在已经工作了将近4年时间,原打算继续努力工作下去,为我们会昌教育贡献一点微薄力量。随着经济发展,我县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大家的工资、收入也在不断的增长,由原来的1300左右的工资到现在的2000左右(其中含每月的绩效290)。闲时看看新闻,听听外省的同学在说国家给涨工资的事,心里也觉得高兴。听闻县里要将我们工资当中的290绩效扣回,重新放入绩效考核,本来也没什么,可是经过计算,感觉自己这2年似乎已经少了一些钱,现在再次变动一下,少的钱更多了,又听说7月涨工资,那是不是又是这290呢?工作以来从没听过没任何因素却降工资的事,未免人心惶惶……试问,此事是真么?

会昌教育局的回答:

    康龙飞同志,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您反映扣发教师工资问题,其实是前段时候我县准备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人每月407元)由原来的直接随工资按月发放调整为通过学校考核后发放”,有些教师对政策不理解造成的误解。根据《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绩效工资包含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标准按岗位等级经人事劳动部门审批确定,随工资按月打入教师个人工资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学校确定具体分配方式和办法,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配。我县2011年10月份之前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考核,每学期发放一次。从2011年11月起,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人每月407元)按月随工资发放。为了贯彻“实施意见”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后发放”要求,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县教育、财政、人保等部门拟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恢复学校考核发放方式。为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从4月7日至12日,县教育、财政部门先后3次召开校长会,各学校分别召开2次以上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实施意见”,宣传绩效工资实行绩效考核的目的、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但仍有少数教师对此不理解。目前,我县仍按原渠道、原方式发放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存在克扣教师工资的问题。近期,县教育、财政、人保等部门正在开展调研,根据“实施意见”精神,将出台我县实施指导意见,并且探索把教师评先评优、职称进岗、提拔使用与教师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充分体现奖优奖勤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本意,积极倡导创先争优、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 2011年新一届会昌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到任以来,把教育作为民生之首,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采取了一系列尊师重教措施,大幅度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今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每师每年1.96万元,高出我县公务员阳光工资(年均1.86万元)1000元。“十二五”期间,我县每年安排建设200套乡村教师周转房、县城100套教师公租房,从2013年开始,对购买首套房的教师给予2万元补贴;每年县财政在预算内专门安排班主任津贴350万元,班主任人均每月津贴 210元;县财政每年安排120万元的教育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全县业绩突出的老师,等等。通过各种办法,全县尊师重教的氛围进一步浓厚,教师的福利待遇得到大幅度提升。会昌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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