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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信息港消息:今年41岁的龙南县里仁镇男子李某,自封龙南县某房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头衔,以此诈骗他人财物。3月1日,龙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廖梓超向记者讲述了此案的前后经过。
2月27日中午,李某在龙南县城盗窃电瓶车时,被龙南警方抓获。在审讯中,民警发现李某携有可疑的印章、胸牌、表格、合同等物品。民警由此断定其中必有隐情。
经查,自2011年7月起,无正当职业的李某因经济窘迫,便伪造龙南某房产公司印章、职务胸牌、入股表格等材料,自封总经理,以投资房地产开发能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他人入股。至案发时,李某共诈骗受害人廖某14万元及大量烟酒,所得财物被他挥霍一空。当警方找到当初为李某刻章的受害人廖某时,廖某才如梦初醒,为自己一时贪财被骗之事追悔莫及。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拘,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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