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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南昌2月19日电 记者郭宏鹏 黄辉 通讯员刘宗武 一男子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雇请采脂工人非法采集松脂34381公斤,涉案金额达276000元。2月18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欧阳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06年3月2012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与会昌县珠兰乡上照村白竹坑、昌莆塘、上村、瑶下、学堂下、半照村民小组的二十余户村民签订“采割松脂合同”,期限自2006年至2016年,约定每年每棵采脂松树的山价款1元至3元不等给付农户。签订合同后,欧阳某某雇请采脂工人在珠兰乡上照村的水牛坑、下凹子、大江面、谢鼻塘山场采割松脂至2012年止。经会昌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松脂34381公斤,评估价值27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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