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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信息港消息:民警与小偷成为“好友”,并与他“谈情说爱”半个月。近日,上犹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巧用QQ,将犯罪嫌疑人华某抓获,成功破获了一起盗窃案。
2012年12月30日晚,浙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职员徐某报警称:当日下午,其单位租住在上犹县东山镇的员工宿舍发生入室盗窃案,被盗笔记本电脑、旅行鞋、衣物、旅行箱等物品,案值4000元左右。接报后,该局领导指示办案人员全力侦破案件,尽早追回被盗物品。
通过走访调查,民警发现该公司原职工华某曾在案发地附近出现过,且提着一旅行箱匆匆离去。通过技术手段,民警确定华某就是本案的犯罪嫌疑人。
因华某曾在部队服役5年,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办案民警在展开调查时,了解到华某平时喜欢上网,并获得了华某的QQ号码。之后,民警注册了一个新QQ号码,设置为一个女性虚拟身份,加华某为好友,并以交男女朋友为话题与他聊天。经过半个月的“交流”,今年1月21日下午,民警与华某约定在赣州中心城区某超市门口见面,当日,华某果真赴约,结果被当场抓获。
经突审,华某对其于2012年12月30日下午,在浙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宿舍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被盗物品已被追回,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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