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划于都县东南六乡于九州镇置会昌县,属江南西路之虔州。南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改虔州为赣州,绍定四年(1231)升会昌为军,咸淳五年(1269)复为县。
元大德元年(1297)会昌升为州,辖瑞金县。明洪武二年(1369)复为县,此后明清二代会昌均属赣州府。
中华民国元年(1912),废清代府州制,次年统一为县制,各县直属省。会昌属江西省。
民国21年(1932),江西省划为13个行政区,会昌属第十二行政区(长官公署设宁都)。
民国24年(1935),江西省划为8个行政区,会昌属第八行政区(专署设宁都),直至1949年8月会昌解放。
其间,1931~1934年,中国共产党在瑞金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会昌县是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1931年9月,中国工农红军解放会昌北部地区,10月成立“会昌县革命委员会”,先驻庄埠,后迁至县城,隶中央苏维埃政府。1932年1月,撤销会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会昌县苏维埃政府。1933年7月,建立西江、门岭县,会昌一分为三,隶粤赣省苏维埃政府。1934年5月,西江县划为中央直属县。同年,会昌县苏与门岭、寻安县苏在于都小溪合并成立寻安会县苏,隶赣南省苏。西江县隶中共瑞西特委。1934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后,会昌、西江、门岭县苏维埃政权先后解体,会昌复为一县。
1949年8月22日会昌解放,成立会昌县人民政府,属赣州专署。9月中旬,成立宁都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会昌隶属之。1952年8月,撤销宁都分区,会昌属赣州地区专员公署。此后,赣州行政区划多次易名,会昌一直隶属之。
会昌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东南部,武夷山余脉西麓,南岭余脉北端,赣江一级支流贡江上游;处北纬25°09’~25°55’,东经115°29’~116°02’之间。东南邻福建武平、长汀,南接寻乌,西南毗安远,西北连于都,东北交瑞金。东西宽56千米,南北长85千米,总面积2709.91平方千米。县人民政府驻文武坝镇,距赣州市(经杉树排、瑞赣高速)137千米,距省会南昌市(经瑞金、抚州)440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