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网消息: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今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有30条涉及计生家庭的奖励和优先优惠政策,被称为计生利导30条,我市各级财政每年将拿出1.6亿元以上资金落实这些奖励政策。这是记者从6月17日至19日在我市召开的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调度会暨特色亮点工作流动现场会上获悉的。
《意见》中对农村二女户的奖励扶助政策达9条,对独生子女户的奖励扶助政策有7条,有关计生户的优先扶助政策共有14条。《意见》中提出,符合条件享受国家奖扶政策的农村计生二女户,奖扶金领取年龄由60周岁提前到50周岁;农村独生子女考取大学二本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以上的奖励;农村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无房或住危房的独生子女户建住房,除享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外,再给予3000元至5000元的建房补助;农村主动放弃生育二胎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户,一次性给予3000元以上奖励。
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尹玉光、市领导刘建平出席会议。(记者谢松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