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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赣州讯 记者刘坪、实习生吴丽摄影报道:近日,赣州国际时代广场多名业主向大江网记者反映,该小区开发商视最新的“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文件而不顾,交房时要求业主必须缴纳名目不同的代收费,否则就拿不到入伙通知书。
售楼部为几项代收费用给出的手写收据
据业主刘先生介绍,2010年11月15日,他收到国际时代广场售楼部的一封挂号信,告诉他入伙前需缴纳煤气和闭路等费用共3707元。随后刘先生打电话到售楼处询问,工作人员回复说缴完这些费用才能拿到入伙通知书,然后到物业公司领取钥匙验房。于是,刘先生和其他业主经过权衡,最终还是缴纳了这些费用。不过他们注意到,售楼部并没为这些代收费用出据正规发票,而只是给了一份手写的收据,盖了开发商赣州市越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章。
记者前往国际时代广场售楼部了解情况时,在一块写着《国际时代广场楼盘销售公示》的告示牌上看到,公布的代办收费有天燃气安装费和闭路电视初装费,这两项的收费标准分别出自“赣市价费字[2003]51号”和“赣市价费字[2005]98号”文件,而对于最新的“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文件则并未公布。
对于此事,开发商办公室张主任解释说,楼盘开建时,为了整体美观,他们才将煤气管道和闭路电视接进了小区,所以后来就代收了这部份费用。这个费用属于业主自愿缴纳,购房合同中已有注明,而不存在非要缴纳后才能拿到入伙通知书和领取钥匙。至于售楼部只公布了“赣市价费字[2003]51号”和“赣市价费字[2005]98号”文件,而没有公布“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文件,张主任回复说,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公布的都公布了,没有要求公布的则没有公布。
随后,记者就此致电赣州市价格监督检察局,接电话的赖副局长回复说,涉及到收费的文件都需要公布,根本不存在有的要求公布,有的不要求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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