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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抱着十分气愤的心情,向大家披露关于我县林业部门的部分执法人员不关心百姓的切身利益,行政不作为的问题:2010年12月,我向本村村民温孝荣、郭基玉、温小忠三户购买了位于本村河迳组廖背坑山场的三块山场,并经县林局办理林权证,过户到本人户内,取得30年的林地使用期限。由于我暂在县城做工,较少回老家关顾山林一事。2011年10月,所购买三户山场加上本人自有山林总共50亩左右的林木全部被盗阀,事后经亲友转告才知此事是由本村温金财、肖连金两人包山采伐,安排会昌县白鹅乡曾志忠去采伐的。2011年11月20日左右,我亲自到县林业分局向队长陈志坚、陈南洋报案,他们向我取了笔录并查看和复印了我的《林权证》,五天后,陈志坚、陈南洋和我以及另外5个林业局的工作人员一同到被盗林木的实地调查核实并写了调查材料,和当事人的笔录。又过了几天,他们说这个案子属于会昌县庄口乡林业派出所管辖,陈志坚告诉我该案子移交到会昌县庄口乡林业派出所池所片于里去了。后来,我主动与池所长电话联系,池所长说下星期给我办,过了一个星期,我再次给池所长打电话,他又说要等下星期来办,一直没有办理。出于无奈,之后我只找会昌县森林公安局钟士恒局长和姚满发副局长至少10次以上,且推诿说,办案需要很长时间的,一直没有结果。
2012年2月7日起,无奈之下我向县效能办先后多次投诉,至2月14日,庄口林业派出所的陈指导员才带着宁都林业鉴定中心人员到被盗的部分山场鉴定,在温金财、肖连金包山采伐的范围内即河迳小组山场,我家共有四块山共50亩左右,且都有盗伐的林木,而鉴定人员仅对坑口的一块山作了鉴定,其余的三块未作鉴定,(鉴定人员说其它的三块林业派出所的未安排他们鉴定),仅已经鉴定确认的这一块山,就被盗伐林木24立方米。当天下午,陈指导员对我说给他们办案时间,我问他要多久时间可办好,他说要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我给陈指导员打电话,回复说还没办好,问他何时能办好,他也未作答复,一直拖至现在毫无结果。从报案至今已经过了六个多月。
我们常听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政府都常说,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试问象会昌县林业分局、庄口林业派出所这些行政执法人员这种推诿、勾结作风,不正是一种漠不关心群众疾苦的行政不作为吗?这些人还值得老百姓尊重和信任吗?其实,我的林木被盗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们为何拖延了事,至今顶着不查处,究其原因并不复杂,就是其中的某些执法人员与山场采伐的承包人有着某种利益勾结。披着执法者的外衣,充当违法者的保护伞,于着执法违法,贪赃枉法的勾当,他们这些采伐木材的老板和官员勾结,在我村采伐了1000多亩山林,有许多都根本没有办理采伐证,采伐完后才补村民一点钱,农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他们趁着村民没什么文化,对林业不了解想怎样就怎样,试问村民如果没有山林还怎么生活呢?
没天理啊,我只是一个普通百姓,所述言辞也许偏激,但我的请求我想并不过分,也就两点而已:一是要求尽快依法查处盗伐林木相关直接负责人,合理赔偿我的经济损失;二是要求查清这些行政执法人员为何无视老百姓的合理诉求,行政不作为,对于参与其中利益的执法人员,依据党纪、政纪作出相关的处理,否则,我作为村民中的一份子将没法维护做人的基本权利与人格尊严,再将此信息发往请求上级有关部门重视老百性的合理诉求,直至我的林木盗伐一案解决为止。
大家都来评论一下,现行这种林业局的官员还能再继续做官吗?还能为百姓做什么呢?发这里大家都来看看,大家都来出谋划策,这种情况应该怎样来维权?太没天理了,至今为止一直推诿着不办理,不赔偿,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只能是告到法院以法开庭审理了,再告到省里领导去,我还就不信邪了,中国这么大,真的能做到这等腐败程度,会昌为什么一直那么穷,都是这些官员互相勾结的结果,如果不办的话,以后老百姓就没法活了。以上述说内容皆为属实,无半句虚言,本人姓郭,电话15270732928 QQ:641170048 欢迎大家踊跃评判,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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