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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16日,江西省会昌县凤凰岽乡党委宣传委员胡发生、乡武装部长李良金带领清收工作组到白竹村村民文桂娣(女,42岁)家清收甘蔗、长效保险、电站集资等款项,文无钱交纳。工作组强行将文家30余斤食油抬到村委会。文桂娣借了100元钱到村委会要求把食油赎回,李良金不同意。文的儿子池荣华与村党支部书记发生争执,李良金令他人将池荣华捆绑起来,胡发生和乡财政所会计许贱生2人对文桂娣殴打、捆绑。在将母子2人带往村委会途中,文桂娣趁上厕所时服毒身亡。案发后,会昌县委、县政府决定给予凤凰岽乡党委书记谢运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凤凰岽乡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宋海洪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乡武装部长李良金、乡党委宣传委员会胡发生、乡财政所会计许贱生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会昌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李良金、胡发生有期徒刑2年,许贱生有期徒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