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建设会昌工业园西江工业小区
合同书
甲方:西江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张元仁
乙方: 法人代表:
为改善投资环境,发展繁荣西江镇经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会昌工业园西江工业小区(以下简称“西江工业小区”)进行了认真友好的协商,现订立如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地点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开发建设会昌工业园西江工业小区;
(二)项目地点:会昌县西江镇南星村(323国道旁);
(三)项目内容:
1、在3年内,分两期集中连片征用并开发900亩工业及生活配套用地,建设并完善所有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
2、首期560亩的具体施工项目:
1)土地平整;
2)主次干道建设;
3)给排水系统工程;
4)供电及路灯照明系统工程;
5)绿化工程;
6)其他设施。
二、项目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建设,各司其职,各负其职,泛起开发,滚动发展。
2、甲方负责提供土地,办理用地手续,总体规划设计和工程监督,协调解决开发与建设过程的各类问题。
3、乙方在甲方所在地设立独立法人经济实体—会昌工业园西江工业小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并以依法出让工业用地和开发商住楼、生活配套用地收益作为回报,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4、甲乙双方共同招商引资,努力促成更多项目落户会昌工业园西江工业小区。
三、首期投资界定
1、征地等费用:包括规划区内的山地、地上附着物等所有用地,其土地补偿、拆迁、果树补偿安置等全部费用控制在:山地 万元/亩,林地 万元/亩,未利用地 万元/亩,建设用地 万元/亩。由甲方负责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乙方承担控制内的费用,如有超出,则超出部分由甲方负担。
2、土地报批办证费用:含土地出让金、林地占用税各类报批办证费用按林地 万元/亩,未利用地 万元/亩,建设用地 万元/亩,由甲方办理证照,乙方承担费用。如有超出款项,则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3、合同生效后,乙方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支付预付款 万元,余款按甲方以报批进度投入征地资金。从交款之日起,甲方应保证在三个月内完成征地和土地报批手续。
4、乙方应在甲方交地=时动工建设,并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好首期560亩的所有具体施工项目。
5、以下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
1)接入总电源(含输变电设施);
2)接入自来水(指总管)
3)污水处理。
四、土地出让及结算办法
1、土地出让及利润分配:工业用地按每亩 万元人民币,生活(商住)配套用地按市场价浮动。按每亩 万元人民币计算,扣除每亩征地办证费用外,所剩下的地价款全部返还乙方,作为乙方投资基础工程等费用。土地出让手续与本工程施工进展同步进行,拍卖土地成功以后,甲方应保证将拍卖地所得款项在一个月内划给乙方做工业小区前期工程费用;土地出让价款由甲方设立专帐,专款专用,甲方不得占用和挪用。
2、首期开发建设完成后,二期投资结算方法按首期条款执行。
五、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成立会昌工业园西江工业小区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办理土地出让、转让、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2、及时提供项目工程的所有设计施工图纸资料。
3、保证施工的水、电及时到位,负责乙方施工期间的场地周边安全环境。
(二)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总体规划布局要求进行土地前期开发。
2、乙方负责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审批核准的施工图纸和规划安排进行施工,按规定接受甲方及相关部门的质量检验和监督。
3、乙方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单独进行开发或依法将土地使用权转让。
4、乙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若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不因甲方主要领导变动而影响合同执行,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甲方及其所属职能部门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要求终止合同,则甲方要按乙方已投入的资金赔偿给乙方。
2、如果因上级政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则聘请双方认同的机构进行投资及连带损失进行评估,甲方按评估价值二个月内如数赔偿。
3、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则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应信守承诺,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允许的情况下,都不得毁约。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解决不成,则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九、本合同有效期30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