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污染企业环境监管,我局自2月10日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对全县排污企业开展环境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强化排污企业的环境监管:我局对辖区8个重点排污企业实行“一企一册”管理模式,建立了台账,并定期环境监测;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涉及重金属排放的企业每月实行环境现场监察和定期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演练。二是实行环境水质监测预警:重点加强县城石壁坑饮用水源地及各乡镇饮用水湖地的环境监管工作,实行“一源一档”的管理模式,强化环境监管,所有饮用水源地无排污企业、无排污口,并实行水质定期取样监测,确保了饮用水源地的水质安全;对主要河流(湘水、绵江、贡江、濂江)的出境断面水质实行每二个月监测一次,对重点污染源的外排废水实行每季度监测,重点监测水质中的重金属污染因子,确保了出境断面水质符合标准。三是建立环境应急预案: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了环境污染事故预警机制,并制订了《会昌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环境污染应急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并同时建立了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到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预案,迅速开展环境应急监测及污染处置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确保环境安全。 ( 温云军/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