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会昌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218|回复: 2

规定农村50人以上聚餐须备案关食品安全鸟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8 20: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规定农村50人以上聚餐须备案关食品安全鸟事!
               
作者:帝国良民  

食品安全涉及到最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而目前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也考验着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制度完善到监管执行行政作为。而最近食药监局一纸指导意见中竟然规定农村50人以上的聚餐须备案,却有点让人莫名其妙。据京华时报12月7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拟规定农村聚餐超过50人规模应备案。《意见》要求宴席的办理者或承办者应将菜单等相关内容向当地的消费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实事求是的讲,作为主管食品安全职能的政府部门,能够关注农村食品安全并提出相关的措施方案,当然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毕竟绝大多数中国人居住在广大的农村,而农村的食品安全形势基于管理的薄弱,同样显得严峻。但抛出这条所谓农村50人以上聚餐应备案的规定,似乎有点吹毛求疵、隔靴搔痒,很难想象基于中国的国情,这样的规定最终不会落得个脱裤子放屁的结局,除非农村人不能办宴席了。
    我们不妨来看一下食药监局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婚丧嫁娶有摆席聚餐的习俗,《意见》要求今后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的,由办理者或承办者将菜单、举办场地、参加人数等内容提前向本村餐饮消费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信息员做好登记,要求办理者或承办者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报告乡镇餐饮消费食品安全工作站。工作站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必要时可请县级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指导。
    这看起来真的象一个笑话,估计那些按规定应该负责与村民进行登记并签订什么承诺书的基层乡村干部都会摇头叹息,除非对不执行规定的农民增加罚款程序,变相增加一个盘剥农民的另行规定,否则这岂不是为难他们?我之所以质疑这项规定,首先是因为基于农村的习俗,50人以上的聚餐多如牛毛,如果按照食药监局的规定,恐怕基层的可操作性会等于零,至少会变成一种流于形式的摆设,既然可以想象难以执行,出台这样的规定又关加强食品安全的初衷有何用处呢?农村人摆宴席讲究个热闹,四里八乡的亲朋好友都会按照传统习俗自然而然的进行,中午晚上甚至可能都是流水席,吃了几千年,也不会想到吃到21世纪的今天,居然花自己的钱办酒席,50人以上还要请示领导批准并办理各种莫名其妙的手续,且不说情理上过不去,至少习俗传统上也显得很无聊,难道政府真的吃饱了没有事干了吗?食品安全问题的结症是什么,大家都一清二楚,关键是职能部门平时的监管不力,或者以各种借口推托自身监管不力的责任,好象农村地区监管人手不足是理由,但事实上城市的食品安全问题比农村更严重,去问问任何一个农民,都知道什么是没有农药化肥的无公害食品,有害的都卖到城里人吃去了,倒是城里人整天稀里糊涂的吃着那些用激素或农药整出来的农产品。所以很奇怪反而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农村聚餐必然备案,不知道这规定出台是通过拍脑袋还是拍屁股出来的?
    其次,这项农村50人以上聚餐应备案的规定,从管理上来说本身就显得荒唐,既然农村的农产品比城市相对更安全,那如果不是怀疑农村人吃东西的习惯不卫生的话,难道说是怀疑农村人更有可能发生投毒之类的食品安全事故?既然城市聚餐不受“50人以上须备案”的约束,那仅仅针对农村进行监管,似乎从制度本身就潜在的让人感觉有一种身份歧视,好象就是说农村人卫生习惯差,或者贪图便宜,更没有城市那样受到监管的餐馆环境;但表面上如此,实际上就算报批备案又能让农村人一夜之间改变千百年来的聚餐习俗吗?难道要让那些基层管理人员守在酒席的现场一边数人数一边检测菜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吗?再说了,现在农村聚餐往往也会选择城镇餐馆,并非一定在自家或村里弄,是不是如果农村人的身份去城里办酒席也要按照规定登记备案呢?同一个餐馆里农村人吃饭要备案,而城里人却可以不受监管随意50人以上聚餐,这岂不是歧视?匪夷所思的规定。
    说了那么多,其实我认为出台如此不切实际的规定之根本原因,貌似为了群众食品安全,其实就是推卸责任,仍然是政府职能部门、监管部门在试图加强食品安全的思路上与公众的期望背道而驰,老百姓更多想到的是监管部门应该从食品安全的源头寻找问题、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如果那些黑心的奸商被强大的法律震慑了,如果没有大街小巷无处不在的不法分子生产出各种有害食品,那还要这些仅仅只是农村消费者的办酒席者去政府备个什么案呢?这不扯蛋吗?这就象警察抓不到小偷或不想费力去抓小偷,却要求市民将钱包里超过500元的现金必须向派出所备案一样可笑。
    所以这样的指导意见有多少可行性一目了然,不过就是典型的不作为,甚至是推卸责任。如果真想下大力气、下真功夫遏制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职能部门就应该在惩治奸商、惩治失职渎职的相关立法上出台更严苛的法律,应该更多的思考如何打击遏制黑色食品制造窝点、提高市场管理能力上下功夫,否则盯着农民吃饭来抓食品安全,只会贻笑大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9 08:5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顶一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9 10: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歪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