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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BOT模式招商破解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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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09: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跃林  记者李美霞    

    近日,深圳永安南城百货有限公司赣州总部正式迁往赣县,总部办公室设于原赣县供销社农资招待所,现永安南城百货大楼4层。据悉,深圳永安南城百货公司在赣州中心城区有两家大型购物超市,旗下还有宁都、兴国、瑞金等6家上规模的大型购物超市和2家星级商务宾馆。该百货公司缘何将总部迁往赣县?这得益于该县开展“精心谋事、用心干事、专心成事”活动,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带来的优越的投资环境、优惠的政策保障、优质的招商服务,更得益于该县清晰的招商思路和准确的市场定位。该县首次成功运用BOT模式进行融资和招商,实现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司销售业绩节节攀升的双赢效果。

    连日来,赣县永安南城大型购物中心人潮涌动,生意红火。这是一座大型商务楼,共11层,百货区共4层,货品分类清晰、摆放整齐;百货区上面是住宿酒店和永安南城百货公司赣州总部办公室。

    创新模式走出融资困境

    两年前,原赣县供销社农资招待所位于赣县县城繁华地段,是百姓生活和消费的中心地带,具有巨大的商业开发潜力,但长期以来其显著的地理优势却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在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发挥优质资产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为解决这个问题,该县供销社专门组织人员深入调查、反复研究、仔细分析,在该县首次成功运用BOT模式进行资产运作,盘活存量资产,引进深圳永安南城百货。大型购物中心的进驻落户,不仅带来源源商机,还为该县的招商引资、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工作创新了模式,搅活了一池春水。

    赣县大型购物中心原址是赣县供销社农资招待所,占地面积约4022平方米,建筑面积1510平方米,简陋砖瓦结构,年租金收入不足4万元。

    2009年,该县提出在农资招待所原址建设大型购物中心的设想和规划。但是大型购物中心建设需要2600多万元资金,这对于赣县供销社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筹资建设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有招商引资才能把大型购物中心建立起来。为此,该县供销社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按照BOT模式进行招商引资的新思路。

    BOT模式即“建设-经营-移交”模式,是指委托方将一个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承包商,由承包商在特许经营期间负责项目设计、融资、建设和运营,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限届满后将项目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移交给委托方。这种资本运作模式一方面使投资方节约了购买土地的费用,减轻了投资成本,另一方面又为盘活存量资产,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发挥了重要作用。

    确定融资模式后,该县开始对落户赣州中心城区的国光超市、坚强量贩超市等大中型超市和县城各路段商店的面积、租金、租期等情况作了详细调查比较,对投资还本付息作了认真计算。在充分考虑双方利益的前提下,2009年6月,由赣县供销社主管的企业赣县农资公司以40年特许经营权,主体建筑不低于10层,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600万元,年租金42万元基价,建设大型购物中心为标的,向社会公开进行招标。最后,由深圳永安南城百货有限公司以年租金46万元的竞标价成功拍得该大型购物中心的特许建设经营权。

    明确权责确保长效共赢

    BOT模式合作方式具有投资数额大、投资周期长等特点,因此,赣县农资公司与投资协作方在BOT协议中约定了双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和特许经营期内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明确了建设规模、实施方式、规划设计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建成时间、经营方式等,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互利共赢。

    双方约定:该购物中心的建设、管理及经营期维护等费用均由永安南城百货公司承担。同时,该项目享受赣县扶持城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永安南城百货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赣县农资公司不干涉永安南城百货公司与另一方的经营合作关系。特许经营期届满后,永安南城百货公司将购物中心设施按当时现状移交给赣县农资公司,其装修和其他不动产无偿归赣县农资公司所有。

    2010年9月,该购物中心顺利封顶,一座集购物、休闲、娱乐、办公于一体的大型商务楼开始运营。该大楼运营后,建筑面积由1510平方米增至13000平方米;租金由原来的每年4万元跃升至每年46万元,同时特许经营权价每5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上一年价款的5%。不仅实现了资产的有效增值,还极大地方便了周边群众的生活出行,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同时对改变城市面貌、增加税收、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城市品位都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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