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友春 记者曾艳
本报讯 10月19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刹住招标投标市场的不良行为,我市制订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提供虚假业绩材料等10种情况为涉嫌围标串标,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告,且两年内,取消其参与我市承接政府投资工程投标资格。据悉,该办法已开始实施。
这10种情况分别为:一是提供虚假业绩材料的;二是使用假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建造师证、五大员证等虚假证件及资料的;三是招标文件约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要到场而未到场,派其他人员冒充法定代表人或建造师的;四是投标保证金未从企业基本账户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出的;五是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非正常一致的(如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错漏一致等);六是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个人的;七是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八是不同投标单位委托同一人作为同一项目的委托(授权)人投标的;九是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时,在开启商务标报价阶段,如有两家(含)以上商务标用同一电子计价锁编制,开标软件自动检测并提示的;十是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定并报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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