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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官员,说你自杀就自杀,服从组织安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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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0: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纪委官员,说你自杀就自杀,服从组织安排吧

作者:秀才江湖


据当地官方29日晚公布,经公安机关的缜密调查,被发现死于办公室的湖北公安县纪委干部谢业新系自杀身亡。8月27日下午6时40分左右,公安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谢业新被发现死于其办公室,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经过缜密调查询问、现场勘查、法医尸检,认定死者系由于胸骨上窝处刺创致上腔静脉破裂导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死亡性质为自杀。《中新网》


非正常死亡,有两个公式的调查结果最和谐、最常用,被警察城管打死就是心脏病猝死,官员非正常死亡就说是自杀,而且一般都是因为抑郁症而自杀,这样一说就云淡风轻、天下太平。这样的调查结果很“安全”,不会暴露太多阴暗面,两个公式的形成汇聚了维稳部门丰富的经验。如果不是自杀,就要查谁杀、为什么杀,一查可就麻烦了!因为有的部门不干净,没事就悠哉悠哉,有事就会暴露出来。如果官员被杀背后的内幕被查出来,可能很多人会掉乌纱,贪污、报复、男女私情的丑闻也会被捅出来。这怎么能行呢!有人掉乌纱事小,丢了官府的面子事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不如“自杀”了事!在有关部门眼里,真想不重要,维稳大计、保持“伟光正”的形象比什么都重要。


所以,为了和谐,谢业新必须是自杀,不管多可疑、多经不起推敲。警方称,死者谢业新的尸体上有11处刀伤,其中致命伤为脖子上的刀伤。对官方的自杀结论,死者家属表示强烈质疑,一位参与遗体尸检全过程的家属透露,尸体共11处刀伤,多处为致命伤。谢业新脖颈处共有4处刀伤,其中脖子有明显割伤,伤口长达17厘米,气管和喉管都被割断。此外,死者右锁骨处从上至下刺伤多刀,深至胸腔。胸部至腹部共4刀,左手手腕2刀,右手腕1刀。“右手腕肌腱、血管、动脉全部被割断,”该家属质疑,“如果是自杀,为何脖子上有那么长的创伤面,并且手腕也有割伤。”家属还介绍,谢业新遗体被发现时,“就像睡觉一样半靠在椅子上,离办公桌只有几十厘米远。按照常理,死者的喉管和气管都被割断,死者如果坐在椅子上,从喉管涌出来的血迹应该会溅到办公桌上,但办公桌上并未见到大量血迹。”


可能吗?他是在自杀,还是在折磨自己?砍自己11刀,不但砍左手,还砍右手,用左手砍右手,再用右手砍左手,难道他会周伯通的“左右互搏术”?不但砍手,还砍脖子、砍胸腹,简直像是给自己开刀动手术,还不用麻醉药,谢业新能坚持下来一气呵成,比刮骨疗伤的关公还厉害,比奥特曼还超人,这可能吗?这符合人之常情吗?血肉之躯岂能经得起如此折磨!砍了这么多刀,最后还要力气抹脖子?有力气割开长达17厘米的致命伤口?想死也用不着这么折磨自己吧?何况家属介绍,谢业新年近50,女儿即将大学毕业,没有自杀的理由。


不管可不可能,只要官方需要就一定能。前武冈市常务副市长杨宽生的“自杀”更神奇,不但把自己捅得伤痕累累,还带着满身伤口,在体力不支的情况下翻越阳台坠楼自杀。2009年11月26日凌晨,杨宽生被发现在其自家住处楼下死亡,现场见证尸检的家属发现遗体有多处刀伤和其他伤痕,确信杨系“他杀”无疑。11月27日,调查组发布死亡结论,确认杨宽生系精神抑郁自杀死亡。


安息吧,同志们!没办法!谁让你们宣誓的时候说“为革命事业奋斗终身”的?既然如此,那就继续为他们奋斗吧、为他们粉饰太平吧,说你自杀就自杀吧!服从组织安排吧!群众的眼睛雪亮没用的,只要一纸通报“屁谣”,你眼睛再雪亮,说你造谣就是造谣,说你是不明真相的群众你就是不明真相的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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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31 10:42:55 | 显示全部楼层
官也不好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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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09: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相信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自杀过程可能是这样的:先左手持刀将脖子割伤17厘米,割断气管和喉管。未死。右手生气地把刀夺了过来,砍了没用的左手腕一刀。左手将刀夺了回来,将右手腕肌腱、血管、动脉全部割断。这引起了右手的强烈不满,右手更加疯狂地夺过刀子,将左手腕狠狠地砍了一刀后,再将自己右锁骨处从上至下刺伤4刀,深至胸腔。然后安静地、河虾地、带着满意的微笑,从容地坐在办公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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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 11: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提要:昨日,一篇题为《襄阳市襄州区审计局官员检查账单后被人扔下楼》的帖子引人关注,帖子描述:8月26日晚6时许,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审计局干部曹新权在查账的过程中被人残忍地杀害,死者被挑了脚筋,又被人从四楼窗口扔下,死者的尸体都还没检验,就被警方初步结论为:跳楼自杀。
  【挑断脚筋自杀】谁家的亲人被害后还要违心地替凶手说话?这是多么残酷、多么残忍的事情?人在巨大的威胁下才会这么做。俗话说“哀,莫大于心死!”死者的家人做这样的事情,内心会是多么痛苦?这样的冤屈历朝历代都罕见!

  【挑断脚筋自杀】挑断脚筋再跳楼,多有创意的自杀方式,可以申请专利了!不过专利权不能独占,应该把控股权分给为他作宣传的有关部门官员。

  【挑断脚筋自杀】一些人最乐于接受的结论就是“自杀”这一结论最省事。有了这个结论,案子就可以结了,不会再涉及其他人。如果是他杀甚至谋杀,就不仅成了重大刑事案件,而且可能引发官场“地震”,这显然是当地一些人最不愿看到的。那么,那些发生官员非正常死亡的地方,会不会把“自杀”的结论作为一种“息事”手段?把他杀或谋杀强行定性为自杀?

  【挑断脚筋自杀】如何让家属及公众信服呢?首先,要确保程序上的公正。官员非正常死亡,与当地官场难脱干系,案子就不应由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其次,要拿出足够证据并给出合理解释。有关部门应对家属或公众质疑给予回应.就谢业新案来说,办案单位至少应公开尸检报告和“自杀”用的刀子,并说明定性为自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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