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冬 傅晔 特约记者吴智尧
本报讯 近日,由上犹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一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前,该院检察长、主管反渎工作的副检察长、反渎局长和案件主办人员以及公诉科、举报中心干警围坐在一起进行案件评析会,对案件进行深入讨论。
今年以来,该院推行了自侦案件由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案件主办人以及相关科室成员参加的案件评析制度。该制度规定,自侦部门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应及时召开案件评析会,由案件承办人汇报案件具体情况、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等,科室负责人总结办案过程及得失,分管领导进行点评,对有典型意义案件的评析,形成会议纪要。目前,该院已针对5起自侦案件进行了案件评析,确保了每一件案件都能够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使自侦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所立案件侦查终结率100%,起诉率100%,有罪判决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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