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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物价局发挥职能开展“三送”活动的调研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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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08: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黄德明   

    核心提示

    我市深入开展的“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以下简称“三送”),是引导干部队伍在基层一线创先争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进社会和谐的有力抓手。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是物价部门的职责所在。在“三送”活动中,赣州市物价局充分发挥价格职能,找准工作切入点,主动跟进、积极谋划、强力落实,在管好涉农价费,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益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效。

    一、当前我市农村价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多年清费治乱和整顿,我市涉农价费总体情况已大有好转。但在“三送”活动中,我们通过进村入户了解民情,发现涉农价费仍存在一些问题,并呈现新的特点。

    一是少数地方违规收费问题比较突出。据物价部门组织的调查分析,目前我市涉农乱收费、乱加价名目繁杂,达40项之多。这其中,既有对国家已取消但还在继续收费的项目,如农村中小学收取的“饮水费”、教辅资料费,也有自立项目和标准收费的项目,如农村中小学向学生收取的补课费,农村卫生院收取的加床费、电费,基层农林系统收取的资料费、报名费和农产品检疫消毒费等。有超过规定标准收费的项目,如木头检尺费、林权调查费、农业机械年检费、换证费、改装费、生猪检验检疫费等,还有扩大范围收费的项目,如农村卫生院收取的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产前(妇科)检查费等。

    二是四大领域的乱加价、乱收费比较突出。我市农村价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农村建房、农村教育、医疗、农业生产等四大领域,其乱加价、乱收费项目分别占已查出涉农违规收费项目的50%、10%、17.5%、22.5%。如,在农村建房领域我市少数地方仍在违规违法收费的20个项目中,包括土地使用费、放线费、测绘费、测量费、拍卖土地规划设施费、新农村建设配套设施费、装饰装修材料管理费、查档费、规划费、设计费等等,其中属于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有4项,属于自立项目和标准收费的有6项,属于超过规定标准收费的有4项,属于扩大范围收费的有6项。

    三是违规价费出现新情况。市物价局在县(市、区)调研时,发现一些村以理事会名义,利用公路维修、捐款修路、新农村基础设施配套费、公益事业、赞助费等名目,按1元/平方米至10元/平方米的标准向建房户收取费用。如有的村按3元/平方米标准收取公路维修费,有的村按4元/平方米标准收取修路捐款等等。这些项目均以理事会的名义收取,但都没有合法收费依据和标准。

    涉农价费问题产生与存在的原因,大致为三个方面。一是由于体制和机制的原因,涉农部门或单位财政补偿机制不健全,加之利益驱动容易催生出不规范的收费行为。二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自身法制意识淡薄,客观上为涉农价费问题的产生与存在提供了“温床”。三是违法成本过低。在目前行政体制下,价格行政执法机构和大部分涉农收费单位均属当地政府管理,查处涉农收费案件往往受到当地政府和其他部门的干预和制约,普遍存在调查难,取证难,处罚更难的问题。特别是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理,很难涉及对个人的责任追究。

    二、价格工作服务“三送”活动的成效

    在“三送”活动中,针对以上存在的农村主要价费问题和原因,全市物价部门采取了以下三方面措施加以整治,成效初显。

    增强农民群众价格维权意识。一是将国家已明确的农民建房收费、中小学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政策、林业收费、畜禽防疫收费等10大项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界限,在乡、村制成《价费公示牌》,印成《涉农价费手册》,连同《三送工作手册》一并发送、解读、宣讲,让农民知情、知权,吃透政策,明明白白交费,清清楚楚维权。二是加大价格举报电话宣传和调查处理力度。今年上半年,全市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共受理涉农价格举报192件,立案查处127件,涉及违规金额711.21万元,退回用户602.65万元,上缴市、县财政108.59万元。三是对涉农价费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用鲜活的事例教育农民群众如何识别价格侵权、如何维护自身价格权益。

    加大涉农价费问题执法检查力度。针对当前我市农村较为突出的四个领域的价费问题,市物价局部署并相继展开了专项检查、整治。目前,涉农价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等3个专项检查已于今年上半年完成。在专项检查中,全市共检查有关单位181个,查处各类涉农价格违法案件169件,查出违法金额2076.75万元,其中退还农户629.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27.78万元,罚款132.9万元,上缴财政260.68万元。对以村“理事会”名义进行的各种乱收费,责令退回。对确实需要村民集资的事项,指导其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农民自愿的原则进行。

    建立重点领域价费问题重点监管机制。一是对涉农收费项目和行为再审查、再核实,力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二是采用倒查梳理的方式,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农民建房、农村教育、医疗、农业生产领域价费问题台账,及时对收费项目和文件进行清理,并把重点领域的价费审批流程、收费项目等事项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实现相关价费“阳光审批”。三是坚持纠建并举,建立健全防止农村乱收费、乱加价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注重制度建设,确保高压态势。对当前涉农价费问题的重点领域的违规价费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收取规费的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改进农村价费环境的几点思考

    “三送”活动是总揽农业农村工作的总抓手。进一步改进农村价费环境,需要全市上下树立“大物价”工作格局,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顺应农村形势,适应农民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通过“三送”活动实现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常态化。

    建立“价格服务进农村”长效机制。“价格服务进农村”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价格部门要把它与当前全市开展的“三送”活动有机结合,并作为解决当前农村价费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持之以恒地加以抓实。全面建立乡镇价格工作服务站、村组价格工作服务点,并在价格政策宣传、涉农收费定期公布、价格政策定期提醒、农村价格定期检查、价格服务台账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让价格服务深入农户。通过市、县物价网站和广播、电视、报纸等信息载体,通过公示栏或发放《涉农价格收费目录》和《涉农收费明白卡》宣传册,宣传好党和国家的价格政策;通过公示栏或宣传册公布涉农价费标准,对纳入管理目录的商品及收费实行政策提醒制度,对典型价费违法案件进行剖析、曝光;围绕农村反映突出的价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以村“理事会”名义违规收费的现象坚决予以纠正,指导其步入法制轨道,对热点、难点和新出现的价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寻求解决方案,把矛盾尽可能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全面建立价费监测台账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动态管理。

    加强农村价格监督,创新价格检查方式,努力改变目前县级价格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现状。一是变单一物价队伍检查为上下联动、多方联合检查,如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检查、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检查以及人大政协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二是将价格检查关口前移,变事后查处为事前提醒、事中告诫、事后监督相配套的监督检查方式;三是变查处价格违法所得以罚为主逐步转为以退为主的处理方式,切实使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四是加强“12358”价格举报工作,建立与农本调查户、农村价格监测网点联动机制和价格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即时举报,即时受理,从快查处。

    整顿规范涉农收费,优化农村经济环境。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约束机制,做到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村教育、医疗、农民建房、农用机械服务、牲畜防疫等方面乱收费专项治理;加强对村级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收费监管;加强对农民土地流转价格及赔付标准的指导与保护;继续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对涉农收费案件的举报,要接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防止涉农收费反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居民一视同仁,不得收取借读费等歧视性收费。研究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监管体系,大力推行农村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将农村常用药品,特别是列入新型合作医疗用药目录的药品,以县或以片为单位集中代购,减少中间环节,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确保各项惠农价格政策落实到位。

    大半年的实践中,我们深切感受到,“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已经深入民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果每个职能部门都能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有效的形式主动把服务延伸到基层,那么,“三送”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全覆盖就“水到渠成”了。(作者系赣州市物价局局长)

    “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活动开展大半年以来,已经深入民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如果每个部门都能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有效的形式主动把服务延伸到基层,那么,“三送”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实现全覆盖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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