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会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决定: 任命: 欧阳源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熔同志为会昌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文慧同志为会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陈晓斌同志为会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曾俊华同志为会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钟懿同志为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 丁荣威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李富才同志的会昌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罗庆豪同志的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钟懿同志的会昌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2024年9月25日会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赖超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邱凤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朱裕林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易文财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免去: 陈华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邱凤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易文财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汪清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2024年9月25日会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许保华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吴祖春同志为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曾繁信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华同志的会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会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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