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长荣率市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5人,深入会昌县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会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流民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帐资料等方式,对会昌县文武坝镇凉舟村蔬菜基地、会昌中学食堂及校内超市、江西华达昌食品有限公司、月亮湾农贸市场、原味堂餐厅、会昌县明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会昌玉豆豆制品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疫情防控举措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食品进货渠道、加工制作,食品储存、产品追溯、卫生环境、生产控制、从业人员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听取县市场监管局相关情况的介绍。
检查组一行对会昌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廖长荣指出,各食品企业和有关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力把好食品安全关。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严把市场准入关,提高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成效。要加大食品安全工作检查与宣传力度,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宋焕权、吴贤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