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动农业产业升级发展 推动产业扶贫转向产业振兴
赣州市设立风险缓释基金10亿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实施,助推赣州市农业产业升级发展,3月13日,赣州市政府办印发《赣州市“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创新开发“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市政府筹资10亿元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按照1∶8的比例撬动银行信贷资金,支持赣州市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重点支持蔬菜、脐橙、油茶三大主导产业和特色水果、茶叶、白莲、中药材、特色水产、禽蛋等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农产品贸易、休闲农业发展。不得用于从事包括但不限于非法集资、洗钱、欺诈、赌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非法活动,不得用于购置不动产或投资房地产、股市、期市、债券等。赣州市辖区内有农业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户、非贫困农户,获得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具备条件的均可贷款。其中,非贫困农户为一般农户、种养大户和市外引进的职业菜农;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为无“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余额的农业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企业,农民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观光休闲农业经营组织,家庭农场。
符合贷款条件的农户和市场经营主体可向当地农业农村局提出贷款申请,具体授信额度由合作银行根据各类贷款对象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承贷能力和授信管理要求等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户的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每户;未达到种养大户条件的一般农户、市外引进的职业菜农的最高授信额度为10万元每户;种养大户的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每户;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的最高授信额度为300万元每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最高授信额度为500万元每户。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贷款期间内可循环用信。借款人到期一次性还本,按月付息。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由县级财政给予100%贴息;贫困边缘户和非贫困农户贷款由县级财政给予50%贴息;农业市场经营主体贷款由县级财政给予30%贴息。
据了解,由市级财政筹集10亿元资金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按贷款总额12.5%存入合作银行专户,市、县两级按5∶5比例承担代偿风险损失。赣州市成立工作推进组,共同推进“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推动政策加快落地落实。 (卢玲 唐依娜 记者张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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