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赢蓝天保卫战,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精神,富城乡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通知要求,由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牵头,乡派出所参与协助,紧密结合乡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积极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召开乡村两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要求各村建立红白理事台账,做到勤报备、早预防,旨在强调此次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关键性和重要性,提高乡村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强化巡逻排查,依法从严打击。加大巡逻排查力度,严格落实街面巡逻责任,严查非法燃放行为。对于沿街门店、宗教场所等容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和高发区域,要加大巡逻力度。对违反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通告的个人,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或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