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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网消息:6月19日,赣州市民刘先生:近期,我准备让女儿去上幼儿园,可我在中心城区多个公办幼儿园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幼儿园保教费存在不同程度的上涨,有的涨到1000多元。这样算下来,女儿上幼儿园一学期的所有费用可能要4000多元,这让普通工薪家庭难以承受。不知幼儿园涨价是否符合规定?
市民:
“供不起孩子上幼儿园了”
当日,刘先生称,女儿3岁了,他打算送她去上幼儿园。可最近几天,他走访赣州中心城区多家公办幼儿园时发现,从今年秋季开学起,保教费都由原来的几百元涨到一两千元。“保教费涨幅那么大,加上伙食费及一些学习用品费等,孩子上幼儿园一学期的费用差不多要4000多元。”刘先生说,他每月的工资就2000多元,妻子没有工作,孩子上幼儿园要这么高的费用,让他家难以承受。
与刘先生有同样感受的还有许多市民。市民张先生的女儿在中心城区一家公办幼儿园读中班,在此之前每学期保教费就几百元。“现在要涨到1000多元,真是供不起孩子上幼儿园了。”张先生说。
幼儿园:
将根据文件规定调整保教费
20日,记者就此事走访了中心城区多家幼儿园。据一名业内人士介绍,今年4月,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了《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文件中规定,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幼儿园保教费将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她们将参照文件规定来收费。
记者随后查阅该文件看到,今年秋季开学起,公办的省级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设区市所在地城区为400元/月/生,县(市)城区为300元/月/生;设区市级示范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设区市所在地城区为300元/月/生,县(市)城区为200元/月/生;城区普通幼儿园保育教育收费标准为,设区市所在地为200元/月/生,县(市)城区为150元/月/生。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规定,按办园隶属关系分别报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乡(镇)村办幼儿园报县级价格部门、教育部门备案。
该人士称,她所在的保育院于几天前就结束了今年秋季的招生工作,暂时还未收取保教费,但已先告知了家长,今年秋季将根据规定上调保教费。据介绍,我市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是根据统一规定收取的,从1998年开始,幼儿每学期的保教费为600元,该收费标准一直持续到今年。十多年来,赣州的物价水平涨了不少,但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一直没涨,导致幼儿园经费紧张,限制了幼儿园的发展。
一些民办幼儿园的负责人也表示,她们将根据新的文件规定来调整保教费。
部门回应:
按文件规定收费属合理行为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章贡区教育局一名周姓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他暂时还未看到省里下发的文件,若确实有文件明确规定了收费标准,幼儿园可以参照文件规定来执行。对此,章贡区物价局副局长邓永明则表示,他们已收到关于省内幼儿园下学期开始执行新收费标准的文件,目前还未开始收费审批工作,但部分幼儿园按文件规定预先收取下学期保教费的做法也是允许的。
邓永明建议,为减少家长的困惑,各幼儿园可在招生收费时将文件规定及本幼儿园的级别向家长公示。家长若遇到收费情况与幼儿园级别不符的情况,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见习记者谢星星 记者朱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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