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7日获悉,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执行曝光台”不到一周,已有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要求履行义务,涉及金额500万元。近日,为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托赣州法院网平台设立“执行曝光台”栏目,集中曝光了一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为加大法院执行力度,强化执行的威慑力,努力实现“无执行积案”的目标。从今年5月起,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管辖范围内,未履行标的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被执行人或恶意拖延履行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被执行人除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外,还将把他们的个人信息在赣州法院网予以曝光,曝光的个人信息包括:被执行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住址、应履行标的额等。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甚至抗拒执行的,将在对其限制高消费的同时,视情节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曝光这一制度的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执行曝光机制的威慑性,实现了让全社会一起监督,使被执行人处于法律和社会舆论的双重压力之下,从而让被执行人在阳光下无处逃遁,使其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恶意逃债行为,维护司法权威。
据了解,截至目前,“执行曝光台”已曝光“老赖”137人次。今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每月在“执行曝光台”上曝光一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黄璐 见习记者尹其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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