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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博上疯传的“新交规”让不少驾驶员犯晕。其中,“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避让法则与现实驾驶有点不符,更让人雾里看花的是,“闯绿灯”也要挨罚?面对这些未经证实的消息,大家既疑惑又担心,生怕触红线惹来麻烦。记者2月28日了解到,这些信息多是讹传。
网传1
“新交规”避让法则有变化
微博上疯传的“新交规”说,“支路让干路,左转让右转”的旧法已经废止,新的车辆避让法则如下:一、你和我,先要按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二、我直行,你从右侧来,你先;三、我直行,你迎面而来欲左转,我先;四、我右转,你迎面而来欲左转,你先。
微博上还说,如果不按以上避让法则,行驶发生交通事故时,未避让方要承担交通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有可能被交警开出罚单。如果造成交通拥堵者,未避让的司机还会被记分。
就此,不少驾驶员感觉“新交规”不靠谱,但回想平时驾驶时的确可能遇到从支路或干路开来的车,然后不小心在路口撞上了,因为不知道避让法则是怎么样的,两车车主各不相让,争得面红耳赤。
辟谣1
“新规”系讹传 实际上是旧规
对此,南昌市交管局法制大队回应称,网传信息早在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交法实施条例》中就已提及,跟今年新出台的公安部123号令扯不上关系。其次,网传的车辆避让法则主要是跟人看东西的习惯有关,跟支路干路无关。目前,“左转让右转”已废止,现在施行的避让法则是“右转让左转”。法制大队表示,网传信息是讹传,只是很多驾驶员不熟悉避让法则,容易以讹传讹。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信号灯和交通标志并不能消除所有的交通冲突点。当行驶车辆都有路权时,就会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在2004年《道交法实施条例》之前,有支路让干路的说法,但同年5月1日以后,该规定废止。这是考虑到现实驾驶中,驾驶员很难区分开支路与干路。
对于怎样避让才算正确,交管部门也作出了详细解答。
据介绍,当车辆由支路驶上干路又没有信号灯时,驾驶员遇“停车让行”标志要先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如遇到“减速让行”标志,驾驶员应慢行或停车,观察干道行车情况,在确保干道车辆优先并且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入路口。
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但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遇环形路口时,因为没有信号灯,各个方向的来车要注意通行顺序进行有效避让。其中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应当让已经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在安装了信号灯的环岛内,如立交桥上,驾驶员应按信号灯通行。
谣言2
“闯绿灯”要处罚
此外,微博疯传的“新交规”还有“闯绿灯”要处罚一说,这让有车一族犯晕了。
“什么叫闯绿灯?”“绿灯亮了不能走吗?”不少驾驶员表示,绿灯亮起即表示允许前进,怎么会有“闯绿灯”一说?其次,网传“闯绿灯”要罚款100元,记2分,这与以前的闯红灯的处罚标准一样(现在的处罚标准是罚100元,记6分),由此一来,怎样开车才算合法行驶?
辟谣2
“闯绿灯”真的有 罚不罚看情况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闯绿灯”囊括两种常见违法,其一是路口亮绿灯,但前方交通很堵,此时交警指示路口直行车辆先暂缓前进,现场却有驾驶员不服从指挥,硬要前进的,那么就涉嫌“闯绿灯”。
另一种是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前方拥堵却有车继续前进造成堵车加重,这样也涉嫌“闯绿灯”。如立交桥转盘处、隧道出入口等。
据南昌市交管局法制大队严思源副科长介绍,“闯绿灯”一般参照不按规定通过路口进行处罚,但在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通常是警告教育。对处罚有异议的,允许申请复议。对服从指挥继续在亮绿灯后停留的车辆,一旦后方有车辆不断按喇叭“抗议”,那么对后方车辆驾驶员有可能以在禁鸣区乱按喇叭进行处罚。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对“路口遇有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将对驾驶员处罚200元,记2分。(特约记者杨凯)
交规的设置是为了广大司机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遵守交规,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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