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试点“先看病后付费”
今后农民工省外就医有望实现住院费用即时结报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部门了解到,我省将改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结算,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即时结报,为县外未及时结报住院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报账服务,缩短患者报账时间。
试点“先看病,后付费”
我省新农合参合患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新农合卡(证)到乡、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患者只需按本次住院预计发生费用的20%、40%预交个人自付费用。患者出院时,新农合基金应支付的费用实行即时结报,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经医疗机构初审后,结清个人自付费用。各地将积极开展“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试点。
县外未结报患者窗口报账
记者获悉,今年我省有条件的县级经办机构要设立新农合服务大厅;没有条件的县级经办机构要在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受理县外未及时结报住院患者补偿申请。
县外未及时结报住院患者,出院后携户口簿、新农合卡(证)、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经办机构,或者乡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进行补偿申请。从经办机构收齐材料至患者收到新农合补偿款的时间,县级经办机构不超过15个工作日(外伤补偿除外),乡级经办机构不超过25个工作日,每年1月至2月份收取参合费及换证期间当年住院费用补偿不超过2个月。经审核不予报销的,县、乡级经办机构均需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告知患者。
省外试点定点医疗机构
记者了解到,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将与所有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和所属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直补服务协议。参合农民到县外就医须按规定到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除意外伤害、正常住院分娩、参加商业保险外,参合农民持相关证件、证明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实行即时结报(直补)。同时,我省将加快省级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省新农合“一卡通”管理,逐步实现以新农合卡取代原有纸质新农合证。
据了解,我省还将开展在省外农民工务工较集中的城市确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试点,实行住院费用即时结报。(特约记者陈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