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会昌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09|回复: 0

要抚养费未果掐死前妻 男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19 09: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多次向前妻讨要小孩抚养费未果,在又一次讨要失败后,被前妻言语所激的男子杀心顿起,将前妻掐死。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被告人温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了解,2003年10月,经法院调解,温某与妻子何某协议离婚,12岁男孩程程(化名)由温某抚养。离婚后,温某多次向前妻何某索要小孩抚养费,均遭到拒绝。2003年12月10日中午,被告人温某再一次来到赣县县城光彩大道何某经营的糖果店,向何某索要小孩抚养费。何某知道温某没吃午饭,便购买了两瓶啤酒招呼温某在店内二楼租住房吃午饭。饭后,何某在二楼的卫生间洗衣服,温某又向何某索要小孩抚养费。何某说“钱没有,要就拿七月半纸钱去”。温某听后非常气愤,杀心顿起,在厨房地上捡起一个啤酒瓶冲到卫生间,对着何某的头部猛砸了一下,并用手掐住何某的颈部,将何某顶在卫生间的墙上,致何某当场死亡。随后,温某将何某的尸体移至卧室床上,锁好房门逃离了现场。案发后,经法医鉴定,何某被钝器打击损伤头部与扼压颈部,因机械性窒息死亡。2011年12月13日,温某在新余市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被告人温某逃亡近10年没有再犯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其亲属能赔偿被害人方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郭健 记者余书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9 09: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排顶,很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发表于 2013-1-19 09:24:03
没人回帖。。。我来个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