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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讯 郭健、记者朱超报道:因多次向前妻讨要小孩抚养费未果,在又一次讨要失败后,被前妻言语所激的温某某杀心顿起,将前妻掐死。1月11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被告人温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温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003年10月,经法院调解,温某某与何某某协议离婚,婚生小孩程程(化名,男,12岁)由温某某抚养。离婚后,温某某多次向何某某索要小孩抚养费未果。2003年12月10日中午,被告人温某某再次来到赣县梅林镇光彩大道101号的糖水店内找何某某。何某某知道温某某未吃午饭,便购买两瓶啤酒招呼其在店内二楼租住房吃午饭。饭后,何某某在二楼的卫生间洗衣服,温某某又向何某某索要小孩抚养费。何某某生气说:“钱就没有,要就拿七月半纸钱去。”温某某听后非常气愤,杀心顿起,在厨房地下捡起一个啤酒瓶冲进卫生间,在何某某的头部猛砸了一下后,用手掐住何某某的颈部,将其顶在卫生间的墙上,致何某某当场死亡。
随后,温某某将何某某的尸体移至其卧室床上,锁好卧室门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何某某被钝器打击损伤头部与扼压颈部,因机械性窒息死亡。2011年12月13日,温某某在新余市被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被告人温某某逃亡近十年没有再犯罪,有一定悔罪表现,其亲属能赔偿被害人方的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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