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口头退房引发消费纠纷
经工商调解酒店退回多收的钱
章贡区丁先生日前在赣州开发区某酒店住了1天后,对服务员口头表示退房就离开了。数日后,他在银行发来的消费账单上发现自己被该酒店多收了3天的住宿费,于是找酒店理论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但酒店方以丁先生未提出退房为由拒退多收费用。后经赣州开发区工商局执法人员介入协调,12月18日,丁先生终于拿回了多付的住宿费。
据介绍,丁先生是用在一家银行办的一张“授权卡”在赣州开发区某酒店进行消费的,当时通过该卡刷了1000元作为预存费用。住了一天后,丁先生因有事急着要走,于是口头告知前台服务员退房后即匆匆离开。在发现自己被多收了3天的住宿费后,丁先生与该酒店进行了交涉但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丁先生只好向赣州开发区工商局黄金岭分局反映此事。后经执法人员协调,酒店方同意将多收的3天住宿费共计750元退还给丁先生。(曾庆文 郭建国 记者张庆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