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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水泥浇灌楼板,但十几天过去了楼板仍未凝固,找商家协商,对方只同意更换水泥,无奈之下,信丰县崇仙乡村民曹某将水泥经销商投诉至当地工商部门。“谢谢你们,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11月22日,拿到2000元补偿款后,消费者曹某向信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道谢。
11月初,曹某在崇仙乡某水泥经销店购买了3吨水泥,用于浇灌楼板,但十几天过去了楼板仍未凝固。曹某随后找商家和厂家协商,商家只同意更换水泥,不愿赔偿其他损失。11月22日,曹某拨通了12315消费投诉电话。半小时后,当地工商执法人员来到了建筑工地,仔细了解了相关情况。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相关和解协议,由水泥经销商补偿2000元给曹某。(康敏 特约记者吴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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