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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意见: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首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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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1 09: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报评论员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解决好民生问题是振兴发展的首要任务。要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尽快解决最突出的民生问题,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振兴发展的积极性。”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改善民生是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只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的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的基础,国家才能长治久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正是我们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因此,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宏伟事业中,我们必须围绕改善民生谋发展,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持久动力。

    解决民生突出问题是赣南苏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赣南苏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由于战争创伤的影响,以及自然地理等多种原因,迄今为止,赣南苏区经济发展仍然滞后,民生问题仍然突出,贫困落后面貌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坚持民生优先,改善民生,改变赣南苏区贫困落后的面貌,让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生活,是振兴发展的根本目的。

    《若干意见》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振兴发展的首要任务,体现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的基本导向。民生问题不解决,振兴发展就没有群众基础和社会凝聚力。为此,《若干意见》指出,要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农村危旧房改造、饮水安全、电网改造和道路建设、提高特殊困难对象生活等几个最突出的民生问题,保护和调动人民群众投身振兴发展的积极性。

    一叶知秋。解决民生突出问题,就是要关切群众的“一枝一叶”,从群众最急、最难、最忧的事情做起,倾斜财力、倾斜政策、倾斜资源。要加大资金投入,集中力量,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民生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尤其是人居环境。我们欣喜地看到,《若干意见》给予的特殊政策支持,为多年来我们想解决但又无力解决的突出民生问题,如农村大面积危旧土坯房改造、饮水安全、通路通电以及“两红”人员生活困难等,创造了破解的条件。这既有利于整体提高赣南苏区扶贫开发水平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广泛凝聚苏区人民振兴发展的民心民力。

    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最终目的是富民惠民,实现共同富裕。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就要坚持民生为本,切实让全市人民在短时期内看到振兴发展带来的实惠和变化,使中央的关怀全面落实为实实在在的惠民德政。具体地说,要争取在近年内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电网改造、道路建设、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等任务;争取全面解决部分农村不通电和低电压问题;大幅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水平。要坚持“民生财政”,每年集中办好一大批民生实事,借助市场力量,以多种手段、多元渠道,加快发展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国家机关对口支援机制,努力建设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把改善民生作为重大战略举措,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顺应了时代要求,体现了赣南苏区客观实际。让我们采取扎扎实实的措施,切实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使赣南苏区人民安居乐业,事业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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