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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前不久,《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了!这是赣州开天辟地的盛大喜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苏区人民的亲切关怀,必将开启苏区人民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新纪元!全市人民无不为之欢欣鼓舞,备感振奋。全市2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要迅速行动起来,立即投身于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伟大实践,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为此,我们倡议:
要认真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永远热爱党 永远跟党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铭党恩、履好职、促振兴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加强与选区和选民的联系,带头学习,搞好辅导,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若干意见》的热潮;要大力弘扬苏区精神,立足本职岗位,带头实干,率先垂范,用实际行动感召和带动广大群众抓落实;要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依法履行代表职责,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参与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审议报告、代表小组活动等工作,特别要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准备开展的“解决民生突出问题赣州行”活动,主动建言献策,推动苏区振兴发展的各项重大项目和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积极投身到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主题的“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为选区和选民多办好事实事,在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宏伟实践中建功立业。
各位代表,风劲好扬帆,跨越正当时!让我们在中共赣州市委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的理念,永铭党恩,积极履职,共促振兴,为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赣州市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
201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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