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现行标准较之前翻倍。其中,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为每月360元。
据介绍,此次教师特殊津贴调整将按学校所在地艰苦程度的不同分为边远、最边远两个地域层次。其中,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由每人每月1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幅度为100%。
“具体地域层次和学校类别的划分及相应特殊津贴标准档次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设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执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教师特殊津贴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特约记者高学斌 李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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