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市各停车场、充电桩运营单位,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各收费系统服务提供者:
为规范我市停车场、充电桩等扫码缴费页面中的商业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相关广告发布行为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二)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有下列情形:
(四)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一)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照上述提示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自身广告行为。
(二)场地运营管理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鼓励选用不设置强制关注公众号、注册会员等前置条件的收费系统,减少对消费者缴费的干扰,切实提升用户体验。
(三)提供收费系统服务的企业,属于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应当对平台内发布的广告内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违法广告的,应当采取通知改正、删除、屏蔽、断开发布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保留相关记录。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督,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 或 12345 热线投诉举报。
请各相关主体自本提示发布之日起,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广告发布行为。PG电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