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我县将对广大城市低对像及“低保边缘户”根据其家庭(个人)实际情况,实行“十大救助”。“十大救助”是建立以生活救助为基础,其他专项助为补充的新型城市社会救助体系,它包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生产、慈善、结对、法律、住房、舆论等救助,通过实行这“十大救助”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同时,我县城市低保补助标准已初步建立了自然增长机制。为进一步促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的落实,今年起,我县对所有新增城市低保对象的审批,实行听证和三级联审制度,大大缩短低保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促进低保公开公平公正。
截至2011年5月,全县已有城市低保人数2184户4883人。其中,今年1至5月份,全县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46万元,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9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