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德州"三会不喝酒"被广而效仿 2012年02月21日
金海燕
山东省德州市日前相继召开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三会”期间的“禁酒令”颇让当地群众称颂: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代表、委员均在驻地餐厅内吃自助餐,餐桌上没有任何烟酒供应,德州市纪委没有发现一例外出请吃、吃请现象。(2月20日《人民日报》)
如今我们的党政机关,天天在为塑造自己的廉洁形象而努力,譬如某地在银行设立了“廉政账户”,让领导们把“推脱不掉的红包”打进廉政账户;有的地方成立“家庭纪委”,组织夫人监督丈夫……诸如此类的“廉政措施”有时候也会引发争议。如今德州发出《关于严肃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规定“三会”不喝酒,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动作,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廉政举措,值得我们称道。
这个举措之所以值得称道:首先在于这样的措施属于完全公开,餐桌上有没有烟酒供应,一目了然;其次是这样的举措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如今的公务接待,似乎离不开喝酒,茅台酒的价格一涨再涨,与公务接待的“无酒不待”有密切的关系,公务接待中餐桌上摆酒乃是不可或缺的潜规则,如今德州用实际行动破了这潜规则,不能不说是开创了公务接待的新风;第三是这样的举措具有高度的示范意义,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可以说是一个地方的最高级别会议,既然最高级别的会议可以不喝酒,况且执行这样的规定,没有任何技术上的难度,一切用公款接待的会议,自然也可以照此办理。
当然,德州的“三会不喝酒”要得到广泛推广,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首先,“三会”要能够长期坚持开会不喝酒,并且把纪委的《通知》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使它成为当地“三会”的好传统;其次,要把它推广到并非三会的其它各种会议上,变“三会不喝酒”为“开会不喝酒”,只要是公款接待的会议,都成为不喝酒的会议;第三,要把它推广到一切公务接待中去,除了宴请外宾,形成公款与烟酒无缘的社会大氛围。
一个毫无技术难度的“三会不喝酒”已经在德州成为事实,能否推广到其它地方,能否成为一切公务会议和公务接待的普遍现象,并不在于客观上的能不能,关键在于主观上的想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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