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从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赣州市获得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赣州市成功跻身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行列,是鼓舞,更是鞭策。赣州,这座古老而又活力迸发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文明的脉动中更加熠熠生辉。
□记者曾艳
高点定位
扎实推进
“自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以来,赣州的道路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群众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由衷地感叹。短短一年,通过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赣州人对于自己所生活的城市有了更多的亲近感、归属感和主人翁感。赣州,在老百姓的眼中、心中,更加宜居生态,更加文明和谐,更加幸福美好。
在2009年获评江西省第三届文明城市后,2010年7月,赣州中心城区正式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并于2011年5月,正式提交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申请。2011年7月,赣州以扎实的创建成绩经受住了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组的暗访、调查和综合考核,以83.67分的总分名列全省第一,携手萍乡、南昌、景德镇一起被推荐为江西省4个全国文明城市候选城市之一,并于2011年12月被正式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放眼赣州中心城区,处处涌动文明潮,处处唱响文明歌。
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座城市综合性的最高荣誉,是对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考评,为摘下这块含金量最高的“金字”招牌,举全市之力,融全民之智,成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必然选择。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赣州市委、市政府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列入“十二五”规划,作为市委、市政府2011年100件实事之一。始终坚持创建工作书记、市长总负责制,成立了创建工作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市四套班子10位领导担任副总指挥,指挥部设立14个创建专项工作组和创建指挥部办公室。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创建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部门积极行动,有效联动,把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党政工作大局。我市还建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调度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创建指挥部调度会,每周召开一次创建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解决时限。截至目前,召开不同形式的调度会、例会20多次。
形式多样
内容丰富
赣州市红旗大道6号居民小区化粪池堵塞,导致小区大门口污水横流,该小区偏偏又无物业管理,问题总得不到解决。市民将事情反映到市“三治”办,市领导现场办公,立即落实经费10余万元。同时,指定市政养护处负责实施改造,问题很快得以解决。周边居民拍手称赞:“‘三治’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实事。”今年年初,赣州中心城区“治脏、治乱、治堵”(以下简称“三治”)工作启动,对中心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等城市管理“顽疾”进行全面整治。一年来,城市环境卫生、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秩序、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整治、集贸市场管理、建筑工地规范管理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实质性改观。城市环境更优美,市民出行更顺畅,市民素质也相应在提高。
为推动创建工作,我市还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数字城管建设,将赣州中心城区划分为若干单元网格,建立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单位挂点包干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以及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健全单位、街巷、楼院、家庭卫生检查、评比、通报制度,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居民齐抓共管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机制。
除此之外,我市还加大了督察力度,瞄准交通秩序、占道经营、公共秩序、市场管理、社区建设等重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察。去年以来,先后开展了80多次专项督察。通过组织各级新闻媒体,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网吧”、“摊贩游商”、城市“牛皮癣”、市民行为等一系列有影响的舆论监督,推出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新闻报道,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的舆论支持。
全民参与
共建共享
人,是文明的主体。提高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关键在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也在人。市民的积极参与才是创建工作的持久力。基于此,我市积极搭建起群众参与的平台,让文明之风吹进千家万户。
为配合创建工作,我市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创建我先行”集中宣传、“文明微笑赣州”教育实践、做文明有礼赣州人、市容市貌集中整治、市容环卫设施改造、窗口行业创先争优、公共卫生集中整治、文明交通创建、诚信街区创建、文明示范街(路、巷)创建、文明示范社区创建等12项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在激励赣州人民爱祖国爱家乡热情的同时,强化了城市公共管理与服务,促进了城市文明程度的整体提升。
赣州市城市公共文明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在2011年全省第一次、第三次“文明交通”民意测评综合指数排名中,赣州市中心城区从全省第9跃居全省第2名;2011年10月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看特色、看亮点”现场交流会在赣州召开,与会代表对赣州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心城区10余万市民自愿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不断涌现, 赣州市粮油商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赣州市第一届道德模范姚晓凤被“中国好人榜”评为“诚实守信好人”,赣县公安局饶薇荣获“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称号。赣州还摘得了“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城市”以及连续两届全国综治“长安杯”等一系列的荣誉……赣州积累了丰富的创建经验和坚实的创建基础,而荣誉的背后无疑是全民参与的结晶。
民生为本
构建和谐
文明创造和谐,和谐滋养文明。创建要依靠人民,创建更要惠及人民。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不仅是为城市争得一张“金名片”,更是为了借助这一载体有效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让人民群众从城市发展中分享更多发展成果。
通过创建工作,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我市每年财政支出的70%以上用于民生工程,纵深推进国家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生活、教育、医疗、住房、生产、就业、司法、舆论、慈善、结对救助等十大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全面建立。赣州在全国率先建设廉租店铺,在全省率先实施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监控保障机制。不仅如此,赣州的保障性住房、城乡救助体系建设等步伐加快,住房保障经验被誉为“赣州模式”,群众公共安全感、满意率连续6年名列全省前茅,市民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通过创建工作,赣州的城市功能、发展环境、综合承载能力日臻完善,正由大城市加速迈向特大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城展馆、历史文化博物馆等一批具有一流水准、彰显地域文化特色、功能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相继建成投用。赣州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1000多公里高速公路、“两纵一横”铁路网、通达50多个国内重要城市的航空运输构成了现代化的立体交通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