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勇 特约记者赖福鑫
本报讯 8月25日上午,兴国县组织相关部门200余人,依法对潋江镇和睦村和睦组13户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共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面积2134平方米,拉开了该县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序幕。
今年,该县开展了城区整治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活动,组建了12支由县国土局、县规划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城区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工作组,深入宣传违法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并通过县电视台、兴国报、手机报等,全方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政策家喻户晓。
今年5月至7月,潋江镇和睦村和睦组村民潘某等13户村民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在附近荒山、旱地上,集中连片恶意圈占抢占土地,以获得县里征地补偿,牟取利益。工作组在对和睦组13户违法建筑户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下发了停建和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清理违法用地,但这13户村民心存侥幸,一直不予理会,仍违法进行抢建,在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该县采取强制拆除行动,有效地打击了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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