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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公职人员自查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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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 08:36: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廖海峰 记者刘珊伊 特约记者许万里  

    本报讯  8月1日,记者在宁都县梅江镇背村村委会看到,该村组以上干部填写的《宁都县违法违章建房及非法交易土地、房产情况自查表》中,有4名村民小组组长的亲属有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据了解,该县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发文,对县内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开展自查。目前,该县共有17000多名国家公职人员和县城规划区内的村组干部参与了自查。

    近年来,受利益诱惑,宁都县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县城规划区违法违章建房及非法交易土地、房产,其行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为严肃纪律,狠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参与违法违章建房的歪风,该县决定,对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法违章建房及非法交易土地、房产问题开展自查工作。

    本次清理整治自查对象为县内国家公职人员和县城规划区内的村组干部,范围是县城规划区(含工业园)及高速公路出入口至新中胜产业基地公路连线两侧。凡县内国家公职人员中如有以本人及其亲属,或以当地农民的名义违法违章建房的、非法交易土地、房产的;以入股或借款等形式参与或资助违法违章建房的,非法交易土地、房产的,还有其他违法违章建房及非法交易土地、房产的情况,一律视为参与违法违章及非法交易土地、房产行为。自查情况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并公示举报电话。凡组织不力,自查工作走过场,取消该单位的评先资格,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予以处理,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予以效能责任追究。公职人员中如有包庇、纵容、说情的,一律按违纪论处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自查表的,除严肃查处该公职人员本人外,还将依法依纪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收取该国家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每例5000元以上的举报奖励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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