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一主旋律,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为会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3月1日,在县人民检察院机关院内,鞭炮齐鸣,掌声雷动,全体干部职工着装整齐,列队欢迎载誉而归的表彰大会出席人员。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暨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表彰大会上,县人民检察院被授予第四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县检察院也成为了赣州市唯一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殊荣的县级检察院。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大力加强检察人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和法律监督能力等建设,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坚持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加强实践探索和机制创新,落实执法规范体系,完善检察队伍管理机制,推进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执法办案保障机制。
与此同时,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要求,扎实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长期以来,保持了无进京赴省涉检上访,无干警违法违纪,无办案事故,无错案,2010年查办职务犯罪起诉率100%,有罪判决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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