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党员干部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解读《中共赣州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组织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实施意见》
推进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治理能力的重要保障。
近日,赣州市印发《中共赣州市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党组织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实施意见》。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对《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起草背景
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中国共产党人一贯秉持的优良传统。进入新时代,社会的进步、技术的革新为我们提出了系统全面的学习要求。作为我们党理论学习的重要依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被赋予了更加重大的时代意义。党的十九大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动建设学习大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层级学习制度”。
立足于新时代思想武装全党的理论要求,扎根于新时代学习型政党建设的内涵要求,服务于新时代学习技术创新的实践要求,我市扎实推进党委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被确定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日”,在市委中心组示范带动下,各基层党组织开设了“市直机关大讲堂”“岚山读书”等一系列学习平台,理论学习在全市蔚然成风。
去年7月,中宣部调研组专程观摩调研赣州市委中心组学习;12月,赣州市委中心组学习被列为全国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典型,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集中宣传。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我市结合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调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党组织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实施意见》,以市委名义印发全市贯彻执行。
具体措施
《实施意见》分为7章,即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拓展学习途径和阵地、规范和健全学习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共23条。
《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总体要求,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深入推进思想建党、理论强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全市党员干部的思想武装起来、把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提升起来、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下去,为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强保证。
在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三项学习任务,即坚持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学习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学习掌握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所需的知识。
在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方面,《实施意见》细化了抓好党委常委会(党组)学习、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抓实基层党组织学习的具体措施。
在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方面,《实施意见》强调深化“3+X”集中学习模式、深入调查研究、邀请专家作辅导报告、开展个人自学,充分运用读书会、知识竞赛、参观考察、警示教育、案例教学、集中观影以及组织学习小组、开展网上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增强学习吸引力和实效性。
针对拓展学习途径和阵地,《实施意见》对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学习阵地和载体建设进行了规范。
《实施意见》对规范和健全学习机制作出相关约束性规定:落实每月学习日制度,建立健全学习考评机制,推行学习巡听指导制度,建立学习激励机制,完善学习成果转化制度。
五大特点
《实施意见》脉络清晰、逻辑严密、措施切实,符合赣州实际,体现以下五大特点:
突出重点。《实施意见》强调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固定议题,列为“3+X”学习的首要内容,列为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作宣讲的重要专题。
扩大覆盖面。在抓好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同时,《实施意见》提出抓好抓实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学习、基层党组织学习。积极拓展学习途径和阵地,组织重大事件纪念日主题学习教育,开展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和宣讲,用好“学习强国”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开展学习。
量化指标。《实施意见》提出常态化坚持“3+X”学习,首次明确每季度不少于1次,规定“3+X”不能缺项;规定中心组每季度开展集中研讨至少1次,首次明确领导干部全年重点发言100%覆盖,讲专题党课或宣讲至少1场,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至少1篇;强调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学习,首次提出学习平均积分和覆盖率、日活率要求,倡导个人自学“每日学习一小时,每月读一本书、每季度听一堂党课或讲座”;推行学习巡听指导制度,首次明确每年巡听指导单位不少于总数的1/5。建立学习激励机制,每年评选一批学习先进典型。
从严治学。《实施意见》强调严格执行每月学习日制度,无重大特殊情况,学习日不安排其他会议活动,强化制度刚性执行,提高学习“准点率”,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建立学习考评机制,提出理论学习“六个纳入”要求。强调各级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要考学、述职要述学、评先评优要评学的考核制度。明确每半年开展一次学习检查指导或暗访调研,并进行情况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注重实效。围绕把全市党员干部的思想武装起来、把干部队伍的治理能力提升起来、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下去,《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将学习理论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解决群众急难事、麻烦事、烦心事结合起来,同破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展难题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记者 张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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