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余讯肖兵生、记者刘健报道:因讨要零花钱未果,愤怒中,樟树男子肖某躁狂症发作,在新余医院持刀杀死正在住院的父亲和前来防护父亲的爷爷。6月25日,新余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肖某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26岁的肖某为樟树市人,初中文化,案发前,肖某与父母在新余市租房居住。2012年9月2日晚6时许,肖某到新余市人民医院住院部7楼骨科,想向因骨折住院的老父亲要点零花钱用遭到拒绝。肖某便辱骂父亲。在旁边陪护儿子的肖某爷爷实在看不下去,便将孙子推出病房外。在走廊上,爷孙俩发生争吵,肖某当即掏出一把弹簧刀朝爷爷肚子上刺去,其爷爷当即倒地。
行凶后,肖某挣脱一名市民的控制,持刀走进病房将躺在病床上的父亲乱刀捅死,随后逃离现场。肖某的爷爷经抢救无效最终死亡。
当晚,新余警方将肖某抓获归案。经江西省精神病学司法鉴定所鉴定,肖某患躁狂、不伴精神病性症状之疾病,作案时处发病期,辨认能力基本正常,控制能力下降,评定为部分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肖某因生活琐事与其爷爷、父亲发生争执后,持刀将两人捅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后果特别严重。肖某犯罪时患有躁狂症,属部分责任能力,对其可减轻处罚,依据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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