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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第一批46名城镇居民参保患者获医保二次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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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5 08: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减轻身患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的医疗支出负担,近日,县医保局对2012年度医疗费用在“三个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达5001元以上者给予二次补偿,由参保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县医保局申报,并提供身份证、医保证、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各一份。第一批申报二次补偿人数为46人,发放补偿金额43.48万元。(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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