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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宾馆被盗顾客索赔难 事前财物登记确认可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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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30 08: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住宾馆财物被盗 顾客遭遇索赔难

  律师:事前财物登记确认可减少纠纷

  崇义的王先生入住宾馆一晚,停在宾馆门口的货车油箱内的柴油全部被盗。5月27日,在经过多次调解下,王先生最终得到了酒店1500元赔偿。

  据王先生介绍,今年3月12日,他在崇义县城一家名为如归的宾馆住宿,随同货车也停放在该宾馆门口。在办理住宿登记时,王先生想起当天下午加了2000元柴油,便问当班人员车子停放在宾馆门口是否安全,当班人员表态没有问题,并承诺店内有监控设施很安全。第二天王先生结完账发动货车准备离开时发现,车上油箱内的柴油莫名不见了,车子也无法启动。打开宾馆监控发现,当晚确有可疑人员在王先生的车辆周围活动,且货车附近有柴油被盗痕迹。王先生认为,自己在宾馆住宿时财产受损,要求宾馆赔偿被盗柴油款2000元。而宾馆老板谢先生则认为,他们已经拨打了110报案,要待公安部门破案后再作处理。多次交涉未果,今年5月初,王先生作了两手准备:一方面向崇义县工商局投诉要求维权,另一方面准备走法律程序讨回公道。

  “顾客对损失金额没有一个证据来证明,我们怎么可能按照顾客的要求进行赔偿呢?”5月26日,谢先生面对上门讨要赔偿的王先生时向记者表示,事情发生后,宾馆向顾客提供了两个解决方案:一是等待警方破案,确定顾客的损失金额,该多少赔多少;二是酒店出于顾客情绪考虑,承诺补偿王先生一些损失。记者5月27日了解到,经工商执法人员多番上门调解,王先生与宾馆当天达成协议:由宾馆经营者一次性赔偿王先生1500元。

  江西俊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俊材表示,顾客住宾馆丢失财物,往往存在认证的难题。“顾客入住宾馆后,两者间就形成了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宾馆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宾馆作为经营场所,有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顾客的财物在宾馆进行登记,宾馆也进行了确认,丢失后,宾馆有赔偿的责任。”刘俊材提醒广大市民,住宾馆时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应尽可能与宾馆登记确认需要保管的财物,让宾馆采取保管措施和登记,以减少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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