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5-24 09:30:07

我县对非公有制困难企业实行“三险合一”统一征缴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从今年起,我县境内各非公有制困难企业将实行医疗、工伤、生育 “三险合一”统一征缴,并适当降低综合费率,降低缴费基数,同时必须参加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根据行业不同,分一二三类企业,缴费基数按赣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2%核定。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赣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费率为0.5%。(徐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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