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2-3-25 16:46:49

江西:未参保大集体养老补助再次上调 每人每月补贴285元



    □钟和   

    本报讯 3月23日,笔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保障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今年省财政新增安排资金,将月人均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285元。

    据了解,城镇未参保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为:已无缴费能力且未参保的城镇大集体企业中,符合国家原招工政策规定,经县以上劳动部门办理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已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机制,此项政策运行5年多来,已较好地保障了近10万名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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