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村级大事群众票决说了算
□廖莉萍本报讯 “群众不赞成的事就办不成,群众不满意的村干部就‘推’下台。”近日,兴国县江背镇华坪村组织对村里45亩莲子塘承包事项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时,不少村民发出这样的感叹。兴国县推行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建立了农村基层权利阳光决策机制。
据了解,该县针对学习调研活动中查摆出的村级党组织工作不够规范、村务党务财务公开不够及时等问题研究制定了《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并在8个村进行了试点。自实施《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后,该县各村先后对75项议题进行了票决,获得通过62项,占82.7%,被否决13项,占17.3%,有力地保障了决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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